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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2-11-25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2—56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

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本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
整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数量、人员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股票(股票数量 17,989,1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2.95%)。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

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 17,989,1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2.95%。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

授权,于解锁日后 12 个月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

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
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剩余收益(如有)归

公司所有。

    公司将确认本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达成情况。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结果

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本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

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前,经管理委员会协商一致,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通

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存续期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

部出售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前,经管
理委员会协商一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