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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珠集团: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
计政策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新租赁准则。基于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
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
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
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
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
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
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
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
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
应变更。执行新租赁准则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能更加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资产负债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本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