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0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
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新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 月 8 日下午 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 月 8 日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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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4 日(星期一);
(2)H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4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 A 股股东;于暂停过户日前一日下午收市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 H 股股东。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三楼会
议室。
9、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 7
其中: A 股股东人数 6
H 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194,863
其中: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077,940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1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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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943%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
其中: 0.7491%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
6.045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人数 8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5,073,861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70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9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9,268,72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1.564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9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151,801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519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普通决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
公司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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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议案投票结果
非累积投票决议案投票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序 是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表决权股份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号 股数 股数 股数 否
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通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过
普通决议议案
总计 109,268,724 109,233,543 99.9678% 33,600 0.0307% 1,581 0.0014%
《关于公司控 其中:A 股
股子公司股权 中小投资者 52,151,801 52,116,620 99.9325% 33,600 0.0644% 1,581 0.0030%
1 是
架构重组暨关
A股 52,151,801 52,116,620 99.9325% 33,600 0.0644% 1,581 0.0030%
联交易的议案》
H股 57,116,923 57,116,92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A 股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 5%的 A 股股东。
本公司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担任点票监察员。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共同担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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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王先东律师和谢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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