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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珠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5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附属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
抗”)的业务需要及研发需求,同意公司在取得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健康元集团”)出具的《反担保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承诺为本公司
在丽珠单抗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 33.07%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本公司的保
证责任结束之日止)后,为丽珠单抗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 23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本议案涉及变更公司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因此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另,基于健康元集团间接持有丽珠单抗的股权比例为 33.07%,朱保
国先生间接持有健康元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45.73%且为健康元集团董事长,俞雄
先生为健康元集团总裁,邱庆丰先生为健康元集团董事,陶德胜先生及唐阳刚先
生为丽珠单抗董事。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生、唐阳刚
先生、俞雄先生及邱庆丰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相关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披露易 ( www.hkexnews.hk ) 及本公 司 官方 网站
(www.livzon.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丽珠单抗 2021 年度持续关连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连方丽珠单抗发生的包括提供水电等能源、提供劳务、租赁、
采购及销售商品等持续关连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 7,232.00 万元。其中,提
供水电等能源为人民币 2,405.00 万元;提供劳务服务为人民币 2,206.00 万元;出
租资产为人民币 1,768.00 万元;采购商品为人民币 839.00 万元;销售商品为人
民币 14.00 万元。

    基于健康元集团间接持有丽珠单抗的股权比例为 33.07%,朱保国先生间接
持有健康元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45.73%且为健康元集团董事长,俞雄先生为健康
元集团总裁,邱庆丰先生为健康元集团董事,陶德胜先生及唐阳刚先生为丽珠单
抗董事。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生、唐阳刚先生、俞雄
先生及邱庆丰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持续关连交易相关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livzon.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