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采用现场表决
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三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www.hkexnews.hk )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livzon.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