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08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2-07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取消其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公司对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
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034 人调整为 1,026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8,000,000 份调整为 17,973,500 份。
因董事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审议本议案时,
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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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名激励对象 1,797.35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因董事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审议本议案时,
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股本由 943,585,025 股(其中 A 股股本为 623,720,808 股,H 股
股本为 319,864,217 股)增加至 945,103,454 股(其中 A 股股本为 625,239,237 股,
H 股股本为 319,864,217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34,762,675 元增加至人民币至
945,103,454 元。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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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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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修订 的《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已于 本公 告日披 露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 修 订的 《投 资 者关 系管 理制 度 》已 于本 公告 日 披露 于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修订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已于本公告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修订 的《内 幕信 息管理 制度 》已于 本公 告日披 露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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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 的《对 外投 资管理 制度 》已于 本公 告日披 露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修订 的《关 联交 易管理 制度 》已于 本公 告日披 露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修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已
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修订 的《独 立董 事工作 制度 》已于 本公 告日披 露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2023 年采
购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健康元签订 2023 年采购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
协议”),框架协议约定 2023 年双方发生的采购持续关联/连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3.25 亿元。具体交易事项在双方不违背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具体实
施合同执行。
本次预计的采购关联/连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3.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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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300,376.36 万元)的 2.5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朱保国先生、俞雄先生及邱庆丰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2023 年采购关联/连交易框架
协议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二)采用现场表决以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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