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2-08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健康元签署《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合伙企业投资之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健康元分别出资人民
币 600.00 万元、400.00 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该普通
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0.00 万元,健康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39,60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59,400.00 万元,在武汉市共同出资
设立合伙企业。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300,376.36 万元)的 4.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7 条及第 6.3.20 条的规定,公司与健康元连续十二个月内
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5%,因
此,上述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朱保国先生、俞雄先生及邱庆丰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采用现场表决
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