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74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
11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该等议案已经2018
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2018年11月2日和2018年11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7,5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
(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50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5.0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7,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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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总股本的2.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数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
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3日,每个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
中晶科技广场B座7F
联系人:杜睿男、梁丹宁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电话:(029)87217854
传真号码:(029)88330170
电子邮箱:IMIR@000516.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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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
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
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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