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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际医学: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7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是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38 人调整为 117 人,限制
性股票总股数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的调整。

     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该授予日的设
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以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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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医疗主业的跨越增长凝聚团队力量,并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和长期价值创造,树立对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条件己经满足,我们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662,313 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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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富有           师萍       张宝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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