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成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09-07-3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我们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对公司2009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现象。
2、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公司个别置入资产之间存在抵押担保
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下述抵押担保责任尚未解除,具体如下:
(1)2008 年3 月20 日,下属子公司江苏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位于常熟市[常
国用2007 字第001872 号]土地使用权40,086.50 平方米,为宁波永元置业有限公
司向银行借款10,669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2008 年3 月20 日至2009
年9 月2 日。
(2)2008 年12 月11 日,下属子公司宁波市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欢乐
高层[甬鄞国用2004 第10471]号15,900.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为宁波康
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0.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
2008 年12 月1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抵押担保系公司重组方案实施前经营开发房地产项目需
要,属于内部风险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危险。
4、希望公司今后继续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对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制定的《担保管理办法》,更好地控制担保风险。2
二、关于对变更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荣安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将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从2%调整至5%,充分体现了财
务谨慎性原则,符合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