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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成功:关于解决与参股企业资金往来问题的公告2009-08-27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ST 成功 公告编号:2009-04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与参股企业资金往来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参股企业宁波同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诚置业”,本公司持有

    其49%股份)成立于2007 年5 月24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 万元。该公司成

    立之初,本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8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49%,

    另一方股东宁波宁盛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2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51%。该公司于

    2007 年通过拍卖取得位于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中心商务区B05/06 地块(土地面

    积12,079 平方米,商业用地),合同总地价为人民币7330.7155 万元,用来开发宁

    波东部新城宁兴国际广场项目。为解决项目开发资金需求,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宁波宁盛置业有限公司陆续按出资比例同时增加对该公司的资金投入,以支持该

    项目的开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方案实施完成后,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的同诚置业49%股份注入本公司。因此,对同诚置业的权利义务转由本公司承

    接。截止2009 年5 月31 日,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追加的资金投入为

    3332 万元。2009 年6 月1 日,该笔款项转由本公司对其投入。在会计处理上,该

    笔款项作为对同诚置业的后期出资,账挂母公司长期应收款。

    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委托

    贷款形式处理与宁波同诚置业有限公司资金往来问题的议案》,拟通过委托贷款形

    式处理与同诚置业的资金往来问题(会议决议内容刊登于2009 年7 月31 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彻底解决本公司与参股企业的资金往来问题,经公司与同诚置业进一步协

    商,同诚置业为表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支持,愿意归还本公司该项资金往来款,

    并于2009 年8 月26 日向公司归还上述款项及利息共计34,164,050 元。至此,公司2

    与同诚置业的资金往来问题得以解决。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