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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0-07-3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我们作为荣

    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2010 年上半年度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子公司对子公司抵押担保。经核查,截止本报告期

    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5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658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08 年12 月11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市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欢乐高层[甬鄞国用2004 第10471]号15,900.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为宁波

    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0.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

    2008 年12 月11 日至2010 年9 月26 日。

    (2)2009 年10 月26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位于常熟

    市[常国用2004 字第001953]号土地使用权和[常国用2007 字第001872 号]土地使

    用权作抵押,为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借款

    26,000.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2009 年10 月26 日至2012 年10 月15

    日。

    (3)2009 年10 月29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荣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位于宁波

    市甬国用(2009)第0103406 号土地使用权和甬国用(2009)第0103407 号土地

    使用权作抵押,为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宁波住房城市建设支

    行借款29,800.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2009 年10 月29 日至2012 年8

    月27 日。2

    (4)2009 年11 月20 日,公司为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

    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借款14,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为2009 年11

    月20 日至2012 年10 月15 日。

    (5)2009 年12 月28 日,经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为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借款12,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截止本报告期末,交通银行宁波江北

    支行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为1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10 年3 月24 日至2011

    年3 月23 日。

    公司上述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抵押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子

    公司日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上述担保符合上市

    公司的整体利益。

    3、希望公司今后继续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对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制定的《担保管理办法》,更好地控制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 沈成德、吴泉能、李忠尔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