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2010-11-22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0-05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公司财务总监宋长虹先生与公司监事刘生波先生分别定购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荣安琴湾”预售许可证号为2009***(建筑面积137.73平方米)、预售许可证号为2009***(建筑面积138.22平方米)的商品房,交易价格分别为人民币2425563.00元和2626042.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及信息披露。 2010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议案》。3名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此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宋长虹,男,公司财务总监。 刘生波,男,公司职工监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荣安琴湾”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左右,共有小高层12幢。该项目于2009年11月开盘, 2010年11月开始交付。上述关联人购买的商品房位于该楼盘的8号楼和2号楼。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2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按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宋长虹先生和刘生波先生作为公司员工,享受公司员工购买“荣安琴湾”大户型优惠2500元/平方米的政策。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减免优惠款后的实际成交价格。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宋长虹先生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25563元;年初至披露日与刘生波先生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26042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三位独立董事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荣安琴湾房屋定购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