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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4-01-14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0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 日在宁波市国土
资源局鄞州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 1,567,383,880 元的
价格竞得鄞州新城区原向阳集团 A、B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活动中,以 90,891,176.64 元的价格竞得宁波东钱湖 19-1d-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不
含通过合作方式实质上取得土地经营权),涉及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3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先行参加土地投标或竞买活动,
待竞拍成功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 12 个月内累计竞拍标的的成交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46%,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事项。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标的介绍
    1、鄞州新城区原向阳集团A、B地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土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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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地面             建筑密
 地块名称         地块坐落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绿地率
                                                               积(㎡)             度

鄞州新城区    东至金和路,南至鄞                   住宅 70                >1.0
                                   普通商品
原向阳集团    县大道,西至规划道                   年、商业     90136     且≤    ≤32%     30%
                                     住宅
  A 地块        路,北至河流                         40 年                2.2
鄞州新城区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                   住宅 70                >1.0
                                   普通商品
原向阳集团    鄞县大道,西至用地                   年、商业     31278     且≤    ≤32%     30%
                                     住宅
  B 地块        界线,北至河流                       40 年                2.3

    2、宁波东钱湖 19-1d-1#地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

                                     土地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    绿地    建筑限
 地块名称          地块坐落
                                     用途     (㎡)          (%)     度(%)   率(%) 高(米)

  东钱湖     位于东钱湖连心路以
                                    城镇
 19-1d-1#    北,东至规划道路,南、                16368      1.01        30       30       9
                                    住宅
   地块      西、北三面靠白石山。

    三、付款方式
    1、根据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鄞州新城区原向阳集团 A、B
地块土地款首付款为出让金的 50%,要求在 2014 年 1 月 13 日之前付清;另约定 A 地块
的余款在 2014 年 7 月 2 日之前付清,B 地块的余款在 2015 年 1 月 2 日之前付清。
    2、根据挂牌出让文件,宁波东钱湖 19-1d-1#地块土地款在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
上述付款约定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为准。
    上述成交土地款,公司将根据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所
需资金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交易可增加公司土地储备 137,782 平方米,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提升公司未
来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需要规划上述土地的开发利用
方案。
    本次竞拍是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当前市场状况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而进行投资决
策的,但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以及受宏观政策调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公
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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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宁波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2、成交确认书
3、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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