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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2-13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0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2 月
10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箕
漕街 76 号凯利大酒店由董事长王久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通过《201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总体薪酬水平及公司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并根据公司薪酬管
理制度,201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及表决结果如下(董事胡约翰先生、
俞康麒先生对其本人的薪酬安排回避表决):
                                       税前年度报酬
    姓    名          职    务                        同意      反对     弃权
                                         (万元)
                 董事、副总经理、
    胡约翰                                  75         8         0         0
                     董事会秘书

    俞康麒        董事、副总经理            75         8         0         0

    蓝冬海           副总经理               75         9         0         0

    宋长虹           财务总监               75         9         0         0



    二、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分立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一致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6 年战略规划》;
    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
   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进行以下修订:
    (一)第二章 “第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担保决议后,由法务部门审
查有关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由资金管理部代表公司与主
债权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与反担保提供方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对外担保合同签署
前,应要求被担保单位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或物质抵押。”修改为:“第十条      公司股
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担保决议后,由法务部门审查有关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和反担
保合同等法律文件,由资金管理部代表公司与主债权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与反担保
提供方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对外担保合同签署前,应要求被担保单位提供相应的反
担保或物质抵押,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可无需提供反担保。”
    (二)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为:“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2014
年修订)》。
    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