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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5-3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公司章程》等
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王久芳、刘丽云、胡约翰、俞康麒、王丛玮、贾生华、
郑孟状、邱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贾生华、郑孟状、邱妘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后认为:
    一、本次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被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或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
的能力。
    三、同意将以上人员作为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
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沈成德、贾生华、邱海洋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