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6-13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2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6 月 9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郑孟状先生辞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名闫国庆先生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4 年 6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董候选人郑孟状先生的函件,称由于个人工作
原因,将无法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申请撤回公司董事会对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
为使公司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提名闫国庆先生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
增加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闫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要求将“选举闫国庆先生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郑孟状先生辞去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闫国庆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闫国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闫国庆先生已获取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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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将“选举闫国庆先生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增
加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闫国庆,男,1960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东北大学管理工程硕士,美国加州大学 MBA,
东北大学科技哲学专业科技经济发展战略方向博士,辽宁大学金融学博士后。现任浙江
万里学院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宁波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民盟宁
波市委副主任委员, 宁波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沈阳市辽中县副县长、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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