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3-18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荣安地产
股票代码:000517
信息披露义务人: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 5 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 5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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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荣
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荣安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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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荣安地产、上市公司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荣安集团、信息披露义
指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务人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灵桥路513号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330200000000591
税务登记证号:33020372040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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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施工;
通用机械设备制造(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旅游项目开发;教育投资;建材批发、
零售。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9日
经营期限:1999年11月19日至2029年11月18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灵桥路513号5楼
联系方式:0574-87176617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的比例
王久芳 50%
王丛玮 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资料
长期居 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留地 或地区居
留权
王久芳 董事长 3302251963******** 中国 宁波 无
王丛玮 董事 3302031987******** 中国 宁波 无
王麟山 执行总裁 3302051957******** 中国 宁波 无
蓝冬海 董事 3302251976******** 中国 宁波 无
朱强 董事 3308231982******** 中国 宁波 无
沈印 董事 3302251978******** 中国 宁波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 5 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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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荣安集团不存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股份权益变动的目的
荣安集团将所持有的部分荣安地产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王怡心先生,
系王久芳家族对上市公司持股结构作出的调整;荣安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久芳先生
与王怡心先生是父子关系,双方系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后,荣安地产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更。
(二)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变动的可能
除本次权益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
内没有继续增加或减少持有荣安地产股票的计划。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荣安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荣安地产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转
让给王怡心先生。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数为 25000 万股,占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总数的 23.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变动前荣安集团持有荣安地产股份 82800 万股,占荣安地产总股本的
78.02%。
2、变动后荣安集团持有荣安地产股份 57800 万股,占荣安地产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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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荣安地产的持股比例减少了 23.56%。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王怡心
2、转让标的
荣安地产 250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标
的股份占荣安地产股份总数的 23.56%。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1)双方商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 13.50 亿元人民币。
(2)双方约定,股份分三次转让过户,全部股份转让完成并办妥过户登记
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A、股份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转让股份中的 10000 万
股的过户登记手续。
B、股份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转让股份中的 8000 万
股的过户登记手续。
C、股份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办理转让股份中的 7000 万
股的过户登记手续。
4、承诺事项
本协议转让标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方曾于 2008 年 8 月 18 日作
出承诺:认购甬成功(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证券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日
2009 年 9 月 11 日为起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五年内,如
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 15 元,甬成功因分红、
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减持价格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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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承诺,在受让本协议标的股份后,仍将履行上述承诺,直至履行期限
届满。
5、因本次转让标的部分股份已设置了质押,转让方负责在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的过户期限届满前办妥相关的解押手续。
6、其他
鉴于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为父子关系,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
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也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原有的债权债务关
系。
7、协议的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转让事项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荣安集团所持本公司股权累计质押股数为 66487 万
股,占该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80.3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62.65%。
五、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荣安地产上市交易股票的行为。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
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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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荣安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权转让协议》
3、荣安集团董事、高管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荣安地产证券事务部,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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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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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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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股票简称 荣安地产 股票代码 0005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
名称 注册地 路 513 号 5 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828,000,000 股 持股比例:78.02%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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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250,000,000 股 变动比例:23.56%
后,信息披露义
受让方王怡心先生与荣安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久芳先生为父子关系,双
务人拥有权益的
方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后,荣安地产实际控制人王久芳先生及
股份数量及变动
其一致行动人对荣安地产所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更。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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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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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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