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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6-03-17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2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并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选
举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
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该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现将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3:45~14:00;
                     正式会议:2016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5 日 15:00-2016 年 4 月 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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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凯洲皇冠假日酒店(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 129 号)。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3 月 3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
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2016 版)》;
    8、审议《选举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中的第 1、3、4、5、6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 2、7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8 项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刊登
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和 2016 年 3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第 8 项议案对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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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1 日   9: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
时间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荣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

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议案 1 至议案 7 采用普通投票,议案 8 采用累积投票。本次股

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3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

         5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监事会议事规则(2016 版)》                    7.00

         8        《选举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0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

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

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为 2016 年 4 月 5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

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

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00 即可使用;如服

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

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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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

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

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天封大厦 15 楼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联系人:吴小姐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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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监事会议事规则(2016 版)》

 8、《选举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

    注:第 8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1、委托股东(公章/签名):                   2、委托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3、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4、委托持有股数:



5、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6、受托人(签章):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委托日期:                                9、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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