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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21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7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6 年 12 月 2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 15:00-2016 年 12 月 2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 15 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胡约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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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与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263795237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5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247213857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4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16581380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78%。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
 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86670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率
投票情况     股份数(股) 赞成股份(股) 反对股份(股) 弃权股份(股)
                                                                         (%)

 全体投票     2637952377       2637929874        22503           0       99.9991

中小投资者
                866703           844200          22503           0       97.4036
    投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陈农、肖玥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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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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