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行合作开发的公告2017-03-21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7-006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行合作开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合作模式概述
1、公司拟与宁波景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景玺置业”)、宁波荣耀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耀置业”)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晏泽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晏泽投资”)共同合作开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安教育” 、“目标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竞得的宁波
市火车东站——潘火地段 JD13-02-09A 地块(以下称“项目地块”)。
为实现共同开发,公司拟将持有的宁波荣安教育 75%的股权均等转让给宁波景玺置
业、宁波荣耀置业和宁波晏泽投资三家公司,即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其他三方各
持有目标公司 25%的股权。各合作方共同持股宁波荣安教育,通过由宁波荣安教育 100%
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宁波康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实现对项目土
地的合作开发。四方按其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目标公司、项目公司收益及承担
目标公司、项目公司亏损。
本次交易转让款共计 132,863,490 元,其中包含股权转让款 37,500,000 元及债权
转让款 95,363,490 元。
2、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7%,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子公司股权进行合作开发的议案》。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1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名称: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677 号、685 号、687 号 3 幢 14-3-27
注册资金: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经营范围:教育项目投资;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与中介服务、文化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755.00 17,752.50
负债总额 12,757.50 12,755.00
净资产 4,997.50 4,997.50
2016 年 1-12 月 2017 年 1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50 0.00
净利润 -2.50 0.00
2、项目公司名称:宁波康华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 668 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06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宁波荣安教育持有其 100%股份。
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项目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
项目公司总资产 177,194,422 元,净资产-7,803.00 元,2017 年 1 月实现营业收入 0.00
元,利润总额-6,910.00 元,净利润-6,910.00 元。
该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竞得的宁波市火车东站——潘火地段
JD13-02-09A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面积 16134 平方米,宁波市鄞州区潘
火街道,东至沧海南路,南、西至用地界线、北至星辰路。
三、合作对方简介
1、名称:宁波景玺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仪门村(科技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喆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宁波景玺置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
3
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名称: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海曙区药行街 48 号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9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商场;特大型餐馆:中西餐制售。含凉菜,
含生食海产品,含裱花蛋糕;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的零售;打印复印。
(以上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
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洗衣服务;健身服务;代订车船机票;停车服务;会
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汽车租赁服务;日用品、工艺品、珠宝、化妆品、服装、服
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家具、办公设备、电
子产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体温表、血压计、磁疗器具、家庭用血糖分
析仪及试纸、医用小型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避
孕药(套)、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眼镜配镜;摄影;照相彩扩;礼服出租;鞋、
箱包、家电的维修;服装修改、加工及干洗;保健按摩;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宁波荣耀置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
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
4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晏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一号 1729 室
法定代表人:王珏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05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王珏、吴秀丽分别持有其 97%、3%股权。
关联关系:宁波晏泽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
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景玺置业有限公司
丙方: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丁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晏泽投资有限公司
戊方: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方:宁波康华置业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合称“四方”,单称“一方”)
1、目标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成功竞得位于宁波市火车东站——潘火地段
JD13-02-09A 地块(以下称“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宗地编号宁波市火车东站—
—潘火地段 JD13-02-09A 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 16,13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554,435.26 元(包括土地款、契税、印花税等)。
2、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75%的股权均等转让给乙丙丁三方。股权转让
后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四方各持股 25%,四方按其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目
标公司、项目公司收益及承担目标公司、项目公司亏损。
5
3、股权转让后,四方共同等额持股目标公司,通过目标公司 100%出资设立的项目
公司实现对项目土地的合作开发。
4、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75%股权即 37,500,000 元及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75%债权即 95,363,490 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的条款出售给乙丙丁三
方,股权转让款和债权转让款合称交易转让款,并且乙丙丁三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
购买和受让目标股权,以收购项目公司地块进行项目开发。
5、基于目标公司已经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支付竞买保证金 4,600 万元,2016 年
12 月 9 日支付土地款 131,151,320 元,乙丙丁三方各按照 25%股权比例承担该笔已经
由甲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及土地款(已包含在交易转让款中)。
本协议项下目标公司 25%的股权及债权的交易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 44,287,830
元。上述金额包含乙丙丁三方各自按股权比例实际支付的目标公司 25%股权转让价款即
注册资本金 12,500,000 元和受让债权价款 31,787,830 元。上述股权转让所发生的验
资费用以及工商变更登记费由项目公司承担,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环节
因溢价产生潜在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由四方根据持股比例承担。
6、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项目公司均由统一的管理团队负责运营,
以目标公司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为载体,合作进行项目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包括但不
限于:组织项目报批、报建,商品房的开发销售等。除非取得四方一致同意,目标公
司及项目公司不得从事除与该地块开发相关以外经营活动。
7、甲乙丙丁四方以互信、互利为原则,按本协议约定及条款投入资金、管理和运
营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从而实现项目地块的合作开发,有关公司治理、项目运营及
财务管理等事项四方另行自首次董事会确定。
8、目标公司、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各自由四方股东组成,股东会是项目公
司、目标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目标公司、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 4 名董事组成,由甲乙丙丁四方各委派 1 名董
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任期三年,可连任,任期届满或过程中需要
委派新董事的,委派原则不变。
9、乙丙丁三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各自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就本协议履行互不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如其中任意方违约的,其他受让方无需因此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
6
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调解无效的,
应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
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1、本协议由四方在中国浙江宁波签署,本协议一式捌份,四方各执贰份。本协
议自四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宁波荣安教育的持股比例降至 25%,宁波荣安教育将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对宁波荣安教育的会计核算方法也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损益无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降低项目开发风险,并能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的优
势,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取得良好的运营收益。
六、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