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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蒋岳祥)2017-04-2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蒋岳祥)

     本人于 2016 年 6 月被选举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16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16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按时参加了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征询和听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6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6              1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2016 年上
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主任,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
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四、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

    2016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下,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进行询问。


    2016 年,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
地感谢。2017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蒋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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