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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问询函2017-07-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部问询函[2017]第 161 号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 月 4 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

通过了由董事长王久芳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

会秘书,你公司董事胡约翰对该议案投出反对票,反对理由为对董事

会换届后新一届董事会未续聘其本人担任董事会秘书提出异议,并对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适格性、独立性提出异议。经查你公司

向我所报备的董事会会议记录表,显示董事胡约翰的反对理由还包括
你公司董事会召集方式和表决方式存在瑕疵、董事会秘书未主动辞职

而董事长兼任的适当性等。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你公司所披露的董事反对理由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如否,请补充或更正披露。

    2.你公司未披露是否解聘在任高级管理人员,请说明本次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则及你公司《公司章程》

等。请说明你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是否出现空缺,由董事长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是否符合我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2.13 条的规定。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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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7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7 年 7 月 4 日




抄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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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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