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2017-09-2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本次有关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的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桐乡荣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桐土储

[2017]11 号地块项目投资资金及运营费用。经审慎审查,我们认为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用自有资金为桐乡荣正置业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该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运作。根据嘉

兴睿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四川正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

《关于桐土储[2017]11 号地块之合作开发协议书》,四川正黄置业发

展有限公司也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对该公司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资

助行为有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运作,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向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重

庆市巴南区界石组团 N 标准分区 N15-1/02、N15-2/02 号地块项目投

资资金及运营费用。经审慎审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用自有资金为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有助于该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运作。根据《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

公司与广东美的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组团 N 标准分

区地块之合作开发协议书》,广东美的置业有限公司也按出资比例同
                              1
比例对该公司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资助行为有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

和运作,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

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邱妘、蒋岳祥、郭站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