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01-2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O 一八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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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18 年 2 月 9 日 14:45
地点:荣安大厦 20 楼会议室
序号 现场会议内容
1、 主持人介绍股东参会情况。
2、 主持人主持审议议案。
3、 股东提问和发言。
4、 股东投票表决和投票统计。
5、 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6、 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7、 公司董事和高管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8、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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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拟对重
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荣”)追加提供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财务资
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投
创荣安”为“重庆美荣”提供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财务资助。
为进一步满足“重庆美荣”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对“重
庆美荣”追加提供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财务资助,即“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提供总
额不超过 3 亿元的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对象: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追加提供额度不
超过 1 亿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提供总额不
超过 3 亿元的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及运营费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重庆美荣”在扣除项目发
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五)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美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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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鹿角凤林路 817 号
(四)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11 日
(五)注册资金:5000 万人民币
(六)法定代表人:刘立国
(七)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八)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九)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持有该公司 50%股权、贵阳市美的房地
产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持有该公司 50%股权。该公司为合营公司,无控股股
东。
(十)关联关系:“重庆美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的参股公司,公司与“重
庆美荣”其它股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重庆美荣”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2,435,973.36
负债总额 393,561,739.49
净资产 48,874,233.87
2017 年 9-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1486770.36
净利润 -1125766.13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9714.44 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
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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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重庆美荣”,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
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对“重庆美荣”追加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组团 N 标准分区
N15-1/02、N15-2/02 号宗地的开发运营费用,以满足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
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该项目位于巴南区鹿角茶园区域,该区域为重庆东
部新城重点发展区域,属于城市副中心,南岸区政治、经济、文化、居住中心,生活配套设
施完善。预计该项目能够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重庆美荣”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根据合
作协议,“重庆美荣”的其它股东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财务
资助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对外财
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 29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96%;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 134,34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36.53%。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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