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033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印发并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并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印发了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时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述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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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12 月 25 日
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
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 2016 年度营业外支出减少 7,162.59
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元,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7,162.59 元。
益” 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盈亏性质不发生改变,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股东权
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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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
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股东权益、
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监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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