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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郭站红)2019-04-3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郭站红)

     本人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按时参加了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征询和听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9              4               1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7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1 月 19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对杭州臻昱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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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8 年 1 月 23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对重庆美荣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2 月 9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对余姚中珉置
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提请股东大会豁免前置审批
程序的议案》、《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关于对购买经
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关于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3 月 26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
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9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关于对台州市中梁
宇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宁波江北同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4 月 16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关于对外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4 月 20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变更“15
荣安债”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6 月 11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关于对外提供担
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6 月 19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7 月 13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8 年 8 月 10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8 年 8 月 29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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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意见,并对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
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8 年 9 月 3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关于追认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8 年 9 月 10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关于修改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
项的议案》、《关于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18 年 10 月 30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关联自然人向
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18 年 11 月 5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开展再融资事
项、高管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对年报、半年报中关联方占用资金及
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
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高管
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核查等。
    2018 年 3 月 26 日,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7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度履
职情况汇总报告》。

    2、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标准,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储备优质候选人才。
    2018 年 3 月 26 日,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提名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2018 年 8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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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

    2018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下,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进行询问。


    在 2018 年度工作中,本人得到了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本人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同时,将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




     独立董事:   郭   站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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