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6-19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荣安地产
股票代码:000517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久芳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小沙泥街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小沙泥街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荣
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荣安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荣安地产、上市公司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荣安集团、控股股东 指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久芳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王久芳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小沙泥街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最近 5 年内的从业情况
最近 5 年内一直担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三)最近 5 年内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王久芳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控制的主要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
市政工程施工;通用机械设备制造(限于分支机
构经营);旅游项目开发;教育投资;建材、装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饰材料、注塑机、电动工具、钢铁材料、家用电
器、卫生洁具的批发、零售;工程技术研发;自
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类保健食品的生产;软胶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囊剂(含激素类)、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药品
的生产;原料药(角鲨烯、多烯酸乙酯)的生产
(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在许可证件有效
期限内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生物
技术的研发;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纤维、矿产
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体用品的批发、
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
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王久芳不存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持股目的
(一)本次股份权益变动的目的
王久芳与王怡心为父子关系,双方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
份系王久芳家族对上市公司持股结构作出的调整。本次转让后,荣安地产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荣安地产 94,500 万股股票。
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荣安地产股份的可能,届时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19 年 6 月 18 日,王怡心与王久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王怡心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荣安地产全部流通股转让给王久芳。本次转让的标的
股份数为 75,000 万股,占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久芳直接持有荣安地产 19,500 万股,占荣安地产总
股本的 6.12%。
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久芳直接持有荣安地产 94,500 万股,占荣安地产总
股本的 29.68%。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王怡心
受让方:王久芳
2、转让标的
荣安地产 75,000 万股流通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标的股份占
荣安地产股份总数的 23.56%。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1)双方商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 204,000 万元人民币(2.72 元
/股)。
(2)双方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全部股份转让完成并办妥过户登记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权转
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4、承诺事项
受让方承诺,在受让本协议标的股份后,仍将履行转让方作出的相关承诺,
直至履行期限届满。
5、因本次转让标的部分股份已设置了质押,转让方负责在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的过户期限届满前办妥相关的解押手续。
6、协议的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转让事项之日起生效。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1、2015 年 3 月 16 日,王怡心通过协议方式受让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时,曾承诺将继续履行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 认
购甬成功(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证券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日 2009 年 9
月 11 日为起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五年内,如果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 15 元,甬成功因分红、配股、转
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减持价格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受让方王久芳承诺,在受让本协议标的股份后,仍将履行上述承诺,直至履
行期限届满。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王怡心所持本公司股票被质押股数为 21,960 万股,
占王怡心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9.28%。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王怡心负责在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过户期限届满前办妥相关的解押手续。
六、资金来源
王久芳本次受让 75,000 万股荣安地产股份作价 204,000 万元。所需资金全
部来源于王久芳家族自有或是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
关联方的情形。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的 60 个工作日
内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全部股份转让完成并办妥过户登记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
内,受让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七、后续计划
因本次权益变动系王久芳家族对上市公司持股结构作出的调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章
程》、分红政策、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及现有员工等均不作调整或改变。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的独
立性。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王久芳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情形。
九、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王久芳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十、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王久芳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系统买卖荣安地产股票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十二、备查文件
1、王久芳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荣安地产董事会办公
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久 芳
2019 年 6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久 芳
2019 年 6 月 18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000517
----
有 无 □
5%
A
195,000,000
6.12%
A
750,000,000 23.56%
12
12
6
(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久 芳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