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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规

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1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

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

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

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

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

                                       2
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

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

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修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上述新

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资产负债及利润无影响。且修订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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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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