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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本次董事
会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
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66,073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1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5,8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3%,均为公司对合
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项目公司提供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且资金使用情况
正常,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通知》等相关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
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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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同意此次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
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关于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经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能够
适应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工作需要。
    2、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度建立、
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五、关于对公司《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且薪酬安排系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总体薪酬水平及公司 2019 年
度的经营成果所做出的,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薪酬安排的议案。

   六、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是为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参股
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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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邱妘   蒋岳祥   郭站红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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