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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02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宁波钱湖宾馆(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沙山路 288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2 人,代表股份 2,482,539,387 股,占上市

                                         1
公司总股份的 77.97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2,471,967,4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7.639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571,9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20%。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 134,386,11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220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王久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048,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3,894,873 股。
       1.02.候选人:选举王丛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04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3,889,873 股。
       1.03.候选人:选举蓝冬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
2,482,04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3,889,873 股。
    1.04.候选人:选举俞康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04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3,889,873 股。
    1.05.候选人:选举张蔚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048,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3,894,873 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蒋岳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04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3,889,873 股。
     2.02.候选人:选举郭站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191,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6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4,038,012 股。
     2.03.候选人:选举杨华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186,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8%。

                                      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4,033,012 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监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唐惠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04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3,894,872 股。
    3.02.候选人:选举朱科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82,539,387 股,同意
2,482,186,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
意股份数:134,033,011 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2,110,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9%;反对 10,428,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57,3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397%;反对 10,428,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5.00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2,186,2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对 3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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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033,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3%;反对 353,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6.00 审议《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1,628,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3%;反对 9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75,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21%;反对 91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7.00 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2,043,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0%;反对 496,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89,8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07%;反对 496,23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议案 4.00《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议案 7.00《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
                                       5
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00、2.00、3.00 为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
的提案,上述各候选人均通过表决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肖玥、陈农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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