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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 20 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 2,483,948,687 股,占上市

                                         1
公司总股份的 78.01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2,471,967,4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7.639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981,2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763%。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12,795,41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1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反对股份 弃权股 赞成率
审     议   案    投票情况        股份数(股) 赞成股份(股)
                                                              (股) 份(股) (%)

                      全体投票 2,483,948,687      2,483,472,487   476,200   0 99.9808%

1、《关于对 其中:现场投票 2,471,967,476 2,471,967,476                 0    0 100.0000%
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网络投票    11,981,211    11,505,011            476,200   0 96.0254%

                 中小投资者投票      12,795,411      12,319,211   476,200   0 96.2784%

                      全体投票 2,483,948,687      2,482,750,148 1,198,539   0 99.9517%

2、《关于续 其中:现场投票 2,471,967,476 2,471,967,476         0            0 100.0000%
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网络投票    11,981,211    10,782,672 1,198,539            0 89.9965%

                 中小投资者投票      12,795,411      11,596,872 1,198,539   0 90.633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肖玥、陈明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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