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1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
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瑞安荣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
的财务资助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的投资、开发资金需要,
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财务资助对象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此次
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
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对参股项目公司瑞安荣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温州荣耀置业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
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亦均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
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的
整体利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蒋岳祥 郭站红 杨华军
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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