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0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 20 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丛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2,483,533,823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78.0023%。

                                         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2,348,967,4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3.77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4,566,3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264%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12,380,547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388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反对股份 弃权股 赞成率
审     议   案    投票情况        股份数(股) 赞成股份(股)
                                                               (股) 份(股) (%)

                      全体投票 2,483,533,823 2,483,419,748         114,075   0   99.9954%

1、《关于对 其中:现场投票 2,348,967,476 2,348,967,476                0      0   100.0000%
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网络投票 134,566,347    134,452,272              114,075   0   99.9152%

                 中小投资者投票    12,380,547        12,266,472    114,075   0   99.0786%

                      全体投票 2,483,533,823 2,483,419,748         114,075   0   99.9954%

2、《关于对      其中:现场投票 2,348,967,476 2,348,967,476           0      0   100.0000%
外提供担保
的议案》              网络投票 134,566,347           134,452,272   114,075   0   99.9152%

                 中小投资者投票    12,380,547        12,266,472    114,075   0   99.0786%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其中《关于对
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
    2、出席律师:林群超、陈农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