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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0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荣安资管”)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51%;荣安资管认缴出资人民币 9,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荣安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下之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蓝冬海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
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06MA2816FL7U
    3、法定代表人:胡坪坪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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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N0032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9、股东及股权结构: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10、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11、信用情况:“荣安资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及财务情况
    “荣安资管”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拥有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019 年度,“荣安资管”(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06,950.94 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 4,908.63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荣安资管”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 26,703,972.23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0,926,939.66 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荣安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下之企业。

    三、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以工商机关正式核准的信息为准
    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
    股权情况: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宁
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9,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荣安资管按股权比例货币出资、对等投入、同股同权、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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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作模式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机关正式
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设立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由于公司注册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
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2、由合资公司或其子公司通过招拍挂或其他方式获取土地开发项目,合资公司或其子公
司可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可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单个项目进行独立开发运营。
       3、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 20,000 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 10,2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51%;乙方认缴出资 9,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在合资公司设立后双方根据项
目投资进度按期足额实缴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
       4、甲方与乙方按持股比例,对等出资、对等承担并支付因获取项目所发生的土地成本、
及相关税费;对等投入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公司经营管理费用等;对等分享利润及分
担亏损。
       5、合资公司财务报表由甲方合并。
       (三)合资公司治理原则
       1、股东会: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
一)通过生效。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
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各
方同意,股东会有权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以书面表决方式直接作出决议,此等决议应如同其
已在正式召集并召开的股东会会议上通过一般有效。
       2、董事会: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 2 名,乙方提名
1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做出
任何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董事通过方为有效。
       3、监事会: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置监事 2 名,其中甲方推荐 1 名,乙方推荐 1 名。
       4、经营管理层:合资公司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董事会任免;双方均可派驻财务人员,实
现双重审核。
       5、公司章程:双方共同拟订合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
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合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合资公司各
层级管理权限及决策规则、流程由双方协商订立的合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具体明
确。
       6、利润分配:各方按股权比例和本协议相关约定分享利润、承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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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各自履行完成审批程序孰晚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之企业,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房地产领域投资拓展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荣安资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5108.6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与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
有利于增强公司房地产领域投资拓展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双方对合资公司按股
权比例货币出资、对等投入、同股同权、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且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制度,不存在利益
输送、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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