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邱妘)2021-03-2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邱 妘)
本人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6 月届满离任。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
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按时参加了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征询和听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0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5 1 4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0 年 1 月 2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关于对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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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关于对向参股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2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6 月 18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的《关于对外捐赠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利润分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开展再融资事
项、高管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对年报中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
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 2019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2 号,本人与公司 2019 年度年审机构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在
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19 年财务状况的全面汇报,并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在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协商确定公司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对公司
2019 年审计工作做了部署安排,确定了审计总体计划以及风险判断、风险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等各方面。同时,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在预定时
间内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就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报表再次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
文和摘要,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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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审计法规、准则执业,按时完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的审计工作。
四、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同时审核了公司的 2019 年度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等。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协调工作。包括通过现场、邮件和电话方式了解公司报
告期内的基本经营情况;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与会计
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
保在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总结
等。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高管人员的
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核查等。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度履
职情况汇总报告》
五、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下,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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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
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邱 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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