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拟为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与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晟投资”)合作开发宁波市集士港中一
片 CX06-02-04a 地块,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港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
目公司。公司持有“荣港置业”60%股权,“宁波开晟投资”持有“荣港置业”40%股权。
    “荣港置业”与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宁波鄞州区 YZ13-02-a3 地块项目,宁波
康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丰置业”)为开发该地块项目公司,“荣港置业”持有“康
丰置业”50%的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
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
公司控股子公司“荣港置业”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
占比借予“宁波开晟投资”,即“荣港置业”拟对“宁波开晟投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对象: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
    (2)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宁波开晟投资”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荣港置业”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1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七
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堇山西路 501/507 号 1501 室
    (四)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11 日
    (五)法定代表人:滕伟杰
    (六)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七)实际控制人:滕辉
    (八)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商品信息咨询等
    (九)股权结构: 宁波布利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宁波开晟投资”100%股权
    (十)关联情况:“宁波开晟投资”非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
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
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开晟投资”
总资产 878,408,453.01 元,负债 605,688,870.71 元,净资产 272,719,582.30 元。2020 年
1-12 月 累 计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0,795,400.85 元 , 利 润 总 额 3,739,042.74 元 , 净 利 润
2,804,282.06 元。
    (十二)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51,543.51 万元。

    三、荣港置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 150 号(1-1-197)
    (四) 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12 日
    (五)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六)注册资本:壹拾肆亿元整

                                             2
       (七)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八)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九)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 60%股份,“宁波开晟投资”持有该公司 40%股权。
       (十)关联情况:“荣港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荣港置业”总资
产2,046,849,497.26元,负债637,756,163.4元,净资产1,409,093,333.86元。2020年1-12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71,098,438.46元,利润总额100,542,147.01元,净利润70,166,280.73
元。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三)项目概况:“荣港置业”开发的集士港 CX06-02-04a 地块面积为 26,376 平方米,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销售去化情况较好,
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康丰置业”开发的宁波市鄞州区 YZ13-02-a3 地块项目土地面积 36,975.4 平方米,该
项目位于城市核心区域,周边居住氛围浓厚,生活配套便利,销售去化情况较好,预计能取
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充分预留了项目后
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照权益占比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并表项目的
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
资助,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
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的变
化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项目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其股东方按照权益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充分预
留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权益占
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
                                            3
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为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在
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双方股东按权
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
财务资助余额为 285,642.69 万元。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