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本
次董事会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半年度报告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857,251 万元。其中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24,697 万元,均为公
司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项目公司提供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且资金
使用情况正常,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 蒋岳祥 郭站红 杨华军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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