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议案资料
后,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预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作为此次担保对象的控股股东,对于担保对象
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
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蒋岳祥 郭站红 杨华军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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