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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3-2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荣安地产

股票代码:0005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168号潮讪大厦四楼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6层

一致行动人: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7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6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1日




                                 1 /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荣安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荣安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2 / 18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3 / 1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荣安地产   指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
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4 / 18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公司名称: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168号潮讪大厦四楼

       3、法定代表人:孙铮

       4、注册资本:6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10626C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
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对外贸易企
业审定证书(深贸管审证字第224号);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8、经营期限:1992-12-09 至 2042-12-09

       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6层

       10、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100%




                                         5 / 18
   1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孙铮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王虹景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安子鑫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二)一致行动人

    1、公司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7层)

    3、法定代表人:王乐斌

    4、注册资本:136175.4979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571M

    6、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销售百货、针纺织
品、计算机软硬件、钢材、木材、水泥、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仓储服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    2009-08-18 至 无固定期限

    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7层)

    10、主要股东:北京市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1、主要负责人:王乐斌、张玉魁、杨彦涛、许惠龙、李伟群、吴冠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




                                  6 / 1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 600743)46.40%股权。




                                    7 / 18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筹集经营发展资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
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
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18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3,657,953      5.1401%    157,242,753    4.9386%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1,953,351       0.0614%     1,953,351     0.0614%

          合计                165,611,304      5.2015%    159,196,104    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曾
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至 2015 年 6 月 5 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355,700 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3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数量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9 / 1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
卖荣安地产股票的情况。




                               10 / 1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
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
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1 /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

   1、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
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
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铮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21 日




                                12 /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

   1、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
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
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乐斌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21 日




                                13 / 1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三、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




                                  14 / 18
(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铮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21 日



                                    一致行动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乐斌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21 日




                                15 / 1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宁波


股票简称                 荣安地产                     股票代码              000517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
                                                                            南路168号潮讪大厦
                         限公司
                                                                            四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
                                                                            士路36号华远大厦7
                         司
                                                                            层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65,611,304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5.2015%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6,415,200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0.2015%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59,196,10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   是√       否 □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6 / 18
17 / 18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铮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21 日



                                    一致行动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乐斌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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