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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夯实公司融资资源储备,进一步优化债务的期限和类型结构,促进公司

高质量、稳健、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

民币 35 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公司债券、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类融资工

具等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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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

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发行方式为一

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3、发行对象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4、发行利率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

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

    非资产支持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资产支

持类融资工具期限最长不超过 21 年(含 21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6、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

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取得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

权公司经营层,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

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具体条款和其它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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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

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

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

行配售安排、担保及增信事宜等;

    3、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监管机构认可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

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增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其他有息

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用途的额度规模;

    4、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

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

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及交易流通等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代表

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

续。办理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的相关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外,根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如董事会及

(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

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

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董事会在获取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将上述授权进一步转授权予公司经营

层。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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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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