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183,922,48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荣安地产 股票代码 00051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华堂 郑思思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 办公地址 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18F 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18F (A) (A) 传真 0574-87310668 0574-87310668 电话 0574-87312566 0574-87312566 电子信箱 denghuatang@000517.com zhengsisi@000517.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主要以商品住宅为主, 商业地产为辅。公司主要布局宁波、杭州、嘉兴等长三角区域、浙江省内核心城市,不断提高品牌竞争优势,扩大当地 市场占有率。2022 年度,公司销售金额位居宁波市场前三强,为宁波本土品牌开发商龙头;位列浙江省内销售排名前十 强(数据来源:克而瑞浙江)。从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开发满足自住型需求的中高档精装修商品住宅,用心打造安居、 乐居、宜居的住宅精品,提升城市品位;在商业办公型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选择位于市中心的、土地获取成本较低、 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商业办公、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开发,适度持有高回报率的商业物业,为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府调控总基调下,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的过程中, 荣安地产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始终不忘创一流品牌,坚持客户至上、精品品质,力保完美交付,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和 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严格的财务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约为 141.57 亿元,主要来 自于公司竣工项目的结转。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总资产 73,336,805,491.25 83,411,545,975.94 -12.08% 67,767,966,37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182,517,437.47 9,134,116,533.58 0.53% 8,209,908,451.30 的净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 14,157,163,968.30 18,181,354,591.76 -22.13% 11,177,718,08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0,905,252.72 1,086,327,083.49 -41.92% 1,742,518,728.02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29,065,217.84 1,435,084,546.92 -49.20% 1,798,863,354.7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476,996,115.74 -403,539,349.57 2,696.28% -10,728,252,476.63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82 0.3412 -41.91% 0.547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982 0.3412 -41.91% 0.547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92% 12.58% -5.66% 23.24% 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826,368,001.70 2,442,501,689.22 3,964,915,448.07 3,923,378,82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93,866,985.61 193,662,834.22 241,483,134.50 -298,107,701.6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32,551,989.79 223,431,023.02 286,888,722.73 -313,806,517.7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623,184,799.24 3,679,167,897.88 3,125,204,935.06 1,049,438,483.56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报告期末普通 39,304 前一个月末普通 37,304 权恢复的优先 0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荣安集团股份 境内非国 885,250,0 47.93% 1,525,939,995.00 质押 有限公司 有法人 00 境内自然 685,125,000.0 王久芳 28.69% 913,500,000.00 人 0 深圳市新海投 资控股有限公 国有法人 2.92% 92,875,297.00 司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人 1.30% 41,533,301.00 有限公司 上海迎水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迎水聚宝 0.99% 31,500,000.00 有法人 1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高华-汇丰- GOLDMAN, 境外法人 0.41% 12,984,258.00 SACHS & CO.LLC 中信证券股份 国有法人 0.37% 11,671,925.00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王丛玮 0.21% 6,661,200.00 4,995,900.00 人 境内自然 黄柳凤 0.18% 5,587,224.00 人 境内自然 宫和霞 0.17% 5,447,803.00 人 上述股东中,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久芳、王丛玮系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外,本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及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 动的说明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中,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123,000,000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股,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聚宝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 说明(如有) 券账户持股 31,500,000 股,黄柳凤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股 5,587,224 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余额(万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元) 荣安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2020 年 01 月 2025 年 01 月 20 荣安 01 149027 5,000 8.00% 年公司债券 13 日 13 日 (第一期) 荣安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2020 年 08 月 2025 年 08 月 20 荣安 02 149199 33,600 8.00% 年公司债券 12 日 12 日 (第二期)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 20 荣安 02 债券兑付本金 28,400 万元;20 荣安 01 债券、20 荣安 02 债券合计支付利 况 息 5,360 万元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评级标准 评级日期 信用评级 评级展望 变动方向 评级机构 评级类型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 跟踪评级 2022-06-09 AA 稳定 维持 长期信用评级 有限公司 跟踪评级 2022-06-20 AA 稳定 维持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长期信用评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 85.29% 82.26% 3.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1,939.05 150,812.01 -39.0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3.18% 11.53% 1.65% 利息保障倍数 1.33 1.10 20.91% 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重要事项 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