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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12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对原公告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报告披
露业绩的分析及2018年第四季度盈利水平的判断,考虑公
司及子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足的因素,提出公司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更好地
回报全体股东。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         0.4                 /
            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分配总额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元(含税)
            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
  提示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
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远战略规划,
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
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
动。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对公司股票
实施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2018年公司三季度财务报表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385万元,可供分配利润暂不能满足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但公司预计通过取得子公司现金分红等方式获取足够的现
金及可供分配利润,以保证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如果年度
报告前母公司无法取得现金分红或取得现金分红金额有限,
将存在无法完成利润分配预案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全体董事签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
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在2018年
年度董事会上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
围,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
露。
       五、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持股情况的
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