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保证 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就此次会议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的汇报和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 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够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决议执行,交易行为 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公正;交易各方诚实、守信地 履行交易协议的有关约定,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情形。 经审议,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韩赤风 董敏 吴忠 2021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