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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3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 号文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向 9 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13,671.590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3,409,999.12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费用人民币 53,421,987.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9,988,011.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000339 号
验资报告。
    二、本次所调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项目”已累使用募集
资金 9424 万元,主要完成了扫描电子显微镜、X 射线荧光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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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高端研发、检测设备的购置与安装,以及研发中心综合楼和科
技成果展示厅的主体改造。
    三、本次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原因
    “研发中心项目”为满足前沿科技研发需求,设计采购的设
备多为进口的高端先进研发、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受全球新冠
疫情影响,该类设备制采购周期延长,到货延迟。待设备到货后,
还需经过安装、调试等,并涉及外方人员隔离等,导致项目整体
建设进度延迟。
    受“研发中心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迟影响,后续的竣工财
务决算审计,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三同时”专项
验收,以及档案验收等各单项验收时间均较预计时间延迟,进而
导致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延迟。
    四、本次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结果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五、本次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提升公司整体
实力,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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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进度的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
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
度的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
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超硬材料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调
整实施进度的事项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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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超
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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