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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1-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江南红箭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红箭”、“上市公司”或“公司”)2013年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和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中兵红箭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向9
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3,409,999.12元,扣除与
发 行 有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53,421,987.73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69,988,011.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
中心项目”)已累使用募集资金9424万元,主要完成了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
线荧光光谱仪等高端研发、检测设备的购置与安装,以及研发中心综合楼和科
技成果展示厅的主体改造。
    三、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原因

   “研发中心项目”为满足前沿科技研发需求,设计采购的设备多为进口的
高端先进研发、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该类设备制采购
周期延长,到货延迟。待设备到货后,还需经过安装、调试等,并涉及外方人
员隔离等,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迟。

   受“研发中心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迟影响,后续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三同时”专项验收,以及档案验收等各单
项验收时间均较预计时间延迟,进而导致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延迟。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1
年6月30日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
司将持续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
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的调整,
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
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的调整,
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
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
本次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
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
度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超硬
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