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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7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1-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人员情况:截至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203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1,859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737 人。
    收入情况: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60 亿元;审
计业务收入:27.2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80 亿元。
    客户情况: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数量:
511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审计收费:5.80 亿元;与公司
属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数量:3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
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绍秋,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绍秋,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胜亚,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
    3.独立性
    拟变更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拟变更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审计、内控审计、咨询、专业鉴证等相关服务,年度审计费
总额为 160 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 110 万元,包括财务
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鉴证、咨询业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较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40 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
费用减少 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减少 2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2020 年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
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
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4-
承担审计服务年限的有关要求,已达到为公司服务的最长规定
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
工作的开展效率,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
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工作
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
                              -5-
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丰富
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汇报和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
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事项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6-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
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
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
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7-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