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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
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八次会议,并列席了报告期内部分董事会
和部分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监事声明及承诺的有关规定,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及届次

2022 年 3 月 11 日
                     1.关于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2.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八次会议

                     1.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6 日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一次会议         5.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
                     8.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 2021 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11.关于对涉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议案
                     12.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确定 2021 年度非职工代表监事报酬的议案
                     14.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将“XX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16.关于同意部分全资子公司向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授信额
                     度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2 日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次会议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授信额度的
2022 年 8 月 2 日
                     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2.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申请短期委托贷款的议
    三次会议
                     案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7 日   5.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次会议         6.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14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2-
   五次会议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关于以“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的议案
   六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运作监督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与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作,
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工作负责,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损害公司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3-
财务运作规范。202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和真实可
靠的。
    3.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关于公司2021年定期报告的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定期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
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事项的意见
    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地方商业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 22.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
意见




                          -4-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担保,是为
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5)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意见
    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日常经营业务,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2021 年度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实际情
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
的会计信息。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关于 2021 年度坏账核销的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8)关于对涉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意见
                          -5-
    公司基于谨慎性角度考虑,对涉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
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规定。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9)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10)关于将“XX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超硬材料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南阳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将“XX 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南钻石有限
公司将“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11)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6-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有效。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意见
    2021 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关于全资子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的意见
    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和
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
专汽”)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和人民币 3,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
    北方滨海和红宇专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办理对公
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会影响北
                          -7-
方滨海和红宇专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14)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红阳”)、北方滨海、红宇专汽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5,000 万元、4,9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方红阳、北方滨海、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红宇专汽、北方红阳、北方滨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
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会影响其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15)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意见
                          -8-
    公司对“XX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
产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监事会监督作用发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主动作为,
充分发挥监事会服务企业发展的职能,为推进公司实现年度经
营目标、推动年度职代会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提供了坚实的监
督保障;进一步健全监事会监督机制,对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
监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制定监事会年度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年度重点监督事项;
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损害
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认真召开监
事会会议,对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利润分
配方案、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
意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中心工作,对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
用情况、非生产性费用管理情况、废旧物资管理情况等方面扎
实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问题所在单
位进行整改,切实补齐企业管理短板,有效发挥监督促进管理
提升的作用。

                          -9-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公司重点任务要求,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聚焦主责主
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强化体系化风险防控,充分发挥监督
促发展的价值创造作用,为公司进一步履行好强军首责、实现
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好监事会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
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依法列席、
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聚焦重点、服务大局,及时
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的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按照监事会职权围绕相关重
要活动开展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管理重点环节进
行监督,围绕物资采购、固定资产投资、废旧物资管理等领域
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并督促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监
督工作的闭环管理,推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的提升,最大程
度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三)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通过定期审阅财
务报告等方式方法,依法持续对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方
面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和掌握公司基本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


                           - 10 -
司高风险领域,以监督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做深做实、做到位,
推动完善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长效机制。
    (四)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以《公司法》和《证券法》
为依据,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为
操作指南,发挥好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推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
    (五)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继续推动监事会监督与
内部审计、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等其他监督力量的有效联动,
努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协同高效,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充分发挥协同监督力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