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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浪奇: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4-30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Mazars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武汉
             WUHAN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19)050166 号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

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第 1 页 共 2页
(本页无正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静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邵先取




           中国   武汉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审计报告                                            第 2页 共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