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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浪奇: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2-07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 4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璧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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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329,991,33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0.46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40,029,2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88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9,962,0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793%。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0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0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38%。

    3、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该项议案表决结果

如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9,723,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8%;反对

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0%;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626%;反对 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543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4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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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律师姓名:李云舒、庞艳阳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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